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加强学校禁烟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甘教基一〔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betway官网 控烟管理办法(试行)》(甘建职院发〔2013〕41号)的实行情况,现制定《校园禁烟实施方案》,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保护师生健康,减少烟草危害,提高师生员工的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努力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向上、清洁无烟的校园环境,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控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禁烟工作的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校园禁烟活动,建立完善的控烟禁烟制度,形成良好的无烟校园环境。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禁烟宣传活动,降低吸烟人群,在全院形成戒烟、拒烟、劝阻吸烟的良好氛围,实现全院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通过控烟制度建立和完善,约束和监督师生员工养成自觉控烟行为, 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2014年年底使我院基本达到无烟校园的标准,为我院师生创造一个健康、和谐、文明的绿色学习生活环境。
(一)校园内所有室内学习和工作场所(包括各类报告厅、会议室);
禁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烟办”)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禁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禁烟工作。
各部门设立一名禁烟监督员,负责部门的禁烟工作组织、实施和联络工作,并监督本部门禁烟情况,监督意见作为本部门成员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1.学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禁烟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制订禁烟制度,将禁烟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
2.禁烟办作为学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机构,根据学院禁烟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协调各部门开展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3.宣传部负责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禁烟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利用“5·31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禁烟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禁止校内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4.学生处、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禁烟工作的组织、教育、检查,发挥心理健康咨询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禁烟工作,将学生禁烟情况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参考指标之一,具体办法由学生处另行制定;组织由学生志愿者参加的校园禁烟督导队,配合禁烟办的禁烟工作。
5.教务处负责开展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的禁烟工作,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吸烟、不向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7.后勤处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禁烟标识的设置,禁止校内各商业网点的售烟行为和烟草广告。
8. 保卫处负责监督重点消防区域和场所(如消防控制室、煤气锅炉间等)的禁烟执行情况。
10.各处室系部负责所属办公区域、会议室的控烟禁烟管理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观看吸烟引发疾病的病例和造成的后果,邀请专业人员讲解吸烟危害身体的原理和如何采取有力的戒烟措施,发放宣传手册。将控烟教育纳入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中,在全体师生员工形成吸烟有害健康的意识,使吸烟人群自觉做好戒烟的同时,也要做好他人的劝阻吸烟工作,不吸烟的师生员工要积极监督、帮助吸烟人群做好戒烟工作,全员行动,有效控烟。
在学院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体育馆、图书馆、食堂、楼道、卫生间等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和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标牌,在全院形成控烟、戒烟、远离吸烟的工作氛围。教师从自身做起,带头戒烟、不吸烟,为学生树立榜样,引导学生增强健康意识,全体师生有义务告知来访者不得在学校室内吸烟。校园内各商业经营网点禁止悬挂、张贴有关香烟的宣传广告。
1.各部门将本部门禁烟监督员名单于3月31日前报禁烟办。
2.设置禁烟警示标识。在校内重点区域设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全体师生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禁止用烟接待宾客。各部门对各自责任范围的上述区域进行自查,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禁烟标识设置,禁烟标识需含禁烟图标和“禁止吸烟”字样。
3. 积极开展无烟部门评比活动,逐步推进创建“无烟校园”、“无烟教学楼”、“无烟办公室”、“无烟宿舍”活动,全力营造卫生、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各部门要积极制定相应的禁烟检查、指导办法。
1.学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禁烟工作进行检查,对禁烟工作开展良好的部门予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2.各部门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禁止用烟接待宾客等指标纳入精神文明、行政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内容,切实落实禁烟工作,提高禁烟工作效果。
3.成立学院禁烟监督员队伍。各部门禁烟监督员要认真履行劝阻吸烟人在禁烟区域吸烟的职责,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反控烟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