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一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我院荣获“甘肃省文明单位”称号,学院院长田树涛被授予“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多年来,学院以“创建文明建院,争当文明师生”活动为载体,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健全,目标任务明确,全院教职工广泛参与;加强硬件建设、确保经费投入,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逐步形成;积极推进文明校园、法制校园、绿色校园、文化校园、平安校园“五园”建设,努力实现和谐校园目标;突出三项工程(理论武装工程、舆论引导工程、精神塑造程),推进学院思想建设;实施“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推进“三个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在学生中坚持开展“三自”活动,努力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学院四个文明协调发展,学院发展连续上台阶, 2008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跻身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行列,学院招生分数线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08年以来, 我院学生在国家、省上实践技能大赛中连续取得了团体成绩和分项成绩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的好成绩;同时我院先后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甘肃省优秀学生社团” 、“甘肃省帮扶工作先进集体”、 “兰州市绿色校园”、“兰州市平安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去年,按照甘肃省文明单位申报工作要求,学院文明办牵头,学院上下积极配合,准备申报材料,并在校园内掀起创建文明单位的热潮。2012年9月3,甘肃省文明办组织检查小组对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检查小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实地查看学院校史馆、校园建设、办公现场,对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在9月21日召开的省级文明单位汇报大会上,我院党委书记马江汇报了学院的做法,并得到省文明委考核领导小组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