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家庭确有困难而无力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减免仅限于该学年学院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院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
凡我院全日制学生,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减免学费。
3.家庭发生重大意外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学费者,可酌情减免部分学费。
4.学生个人身患严重疾病或受到严重意外伤害者,可酌情减免全额或部分学费。
5.来自偏远贫困地区且家庭贫困者可酌情减免部分学费。
6.家住城镇,父母双双下岗、无其他经济来源者可酌情减免部分学费。
7.父母有严重疾病,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可酌情减免部分学费。
减免学费每学年审批一次,办理时间为新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内进行。
减免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分为五个等级,既全免、减免1000元、减免800元、减免600元、减免400元。
1.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学生处审核后,学生本人填写《betway官网 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4.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1.被减免学费的学生要生活俭朴、学习努力、遵纪守法,不挥霍浪费,无吸烟、酗酒、上网无度等不良嗜好,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否则学院将责成其补交减免的学费,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2.弄虚作假、谎报家庭情况而获得减免者,除退赔减免学费全额外,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享受学费减免,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3.中途停学和出国者须补交已减免的学费,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奖”、“助”等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