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在校学生的学习管理,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学习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建“书香校园”,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晨读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晨读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除法定节假日外,凡上午第一节有课的班级,全体学生须至少提前十分钟到教室进行晨读,其中集体诵读时间为:
校本部:每周—至周五上午8:10-8:20;
康乐校区:每周—至周六上午8:10-8:20。
第三条晨读集体诵读内容以国学经典为主,也可以是适合朗诵的现代诗歌、散文或专业知识。同时,学生可充分利用晨读时间进行各类专业课程的预习、复习或者公共基础课程的朗读、背诵等。
第四条晨读的要求与管理
1.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晨读纪律,提前到教室进行晨读,按要求进行集体朗诵,并做到晨读期间不在教室吵闹、随意走动,不将早饭带进教室,不在教学楼抽烟,不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其他事情。
2.各班级要制定诵读计划,明确每天集体的诵读内容,要做好晨读考勤工作,让每位学生大声朗读,每个教室传出朗朗书声。
3.各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晨读管理,要严格审批学生请假手续,及时入班督导学生诵读,及时进行诵读指导和效果检查。
4.各系要认真组织对本系晨读情况的检查,制定本系《晨读管理办法》,做好各班级检查数据的统计、记录。
5.学生工作处不定期对各班级晨读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情况反馈,晨读的检查情况将纳入各系学生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每五次晨读按一课时计,无故缺勤者根据《betway官网 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按旷课论处。
第六条学院将晨读作为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将晨读出勤情况作为先进班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出勤低于90%的班级,将取消该年度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