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舍的秩序和安全工作,由楼长和值班人员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二、非宿舍人员来宿舍会客,必须持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由值班人员负责找人。
三、在宿舍内打架、谩骂管理人员者,交保卫处按有关规定出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禁私自留客住宿,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学生宿舍按学院规定时间关开门,超过规定时间进入学生宿舍的,必须出示学生证并履行登记手续。
七、离开宿舍要随时落锁,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宿舍,丢失后果自负。
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否则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十、校外人员进入宿舍楼,必须要值班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十一、宿舍值班员以及学生都有权对形迹可疑者进行盘查,发生案件,应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对协助宿舍管理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