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服务与管理的顺利进行,我院建立一支以学生干部为主体,以宿舍为阵地,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自律组织——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各班班干部组成,负责学生参与宿舍民主管理的各项事宜。通过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来培养他们的自律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一、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会员必须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大委会工作,会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上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好大委会的各项工作。
二、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居住学生的合法权益,应代表住宿学生及时向宿舍管理老师反映学生宿舍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三、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栋宿舍楼设会长一名,会长在楼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楼大委会的工作,各会员要服从会长的工作安排。
四、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会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着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期间严禁抽烟喝酒,在纠正违纪过程中,要做到言语礼貌,公平公正。
五、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会长编排每周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搞好大委会办公室的内务卫生。
六、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会员有事、有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前向组长请假,组长向会长请假,会长有事要向楼长请假。
七、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会员因违反学校的管理制度或本条例的,按学校的有关制度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