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活动室是青年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为了保持一个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良好活动环境,以便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遵守活动室作息时间,到关闭时间请自觉离开活动室,并关好活动室门窗。
三、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四、爱护报刊、书籍,不得乱涂乱画,不得损坏撕毁,不得带出室外,阅读完毕后放回原处。
五、爱护活动室的公共物品,自觉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外借活动室的物品,更不得私自带走,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强电器管理,做到人走熄灯和关闭所有电器,严禁随意搬动、拨弄电器和灭火设备;
七、按照规定时间开放活动室,不得随意开放,凡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征得党团活动室管理人员的同意;
八、活动室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需认真执行管理规定,负责管理活动室的设备,耐心处理相关事务,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九、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并尽力做好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工作;
十、凡需进入女生公寓活动室的男生和进入男生公寓活动室的的女生,须征得宿舍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入内。
十一、凡进入女生公寓活动室的男生和进入男生学生公寓活动室的的女生,其活动范围限定在活动室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窜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