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betway官网 学生违纪处理条理》
中禁止在校期间学生喝酒、酗酒的规定
各系、部:
为避免我院学生酒后滋事,对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学院的形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为严肃校纪,树立良好的校风,根据国家教委《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betway官网 学生违纪处理条理》,特别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禁止学生在校内外喝酒、酗酒。
二、以下情形的一律视为喝酒表现:
在校内外有明显喝酒行为;有严重酒味的;未通知校方而随身带有酒瓶与宿舍内发现留有酒瓶(无人承认者,追究该宿舍内所有成员责任)。
三、以下情形一律视为酗酒表现:
酒后行为失态(如:酒后在校园内呕吐者、无法正常行走等);酒后迟归;酒后不服从管理,对管理人员胡言乱语;酒后回校登记时,在登记册上乱写乱画。
四、以下情形一律视为酒后滋事:
酒后在校内外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破坏公共秩序,破坏公私财产,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
五、学生校期间,在校内外有喝酒、酗酒行为者,根据《betway官网 学生违纪处理条理》分则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进行以下处理:
1、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2、有酗酒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酗酒者酒后滋事,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造成违法行为,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学生在学院各类聚餐活动中,一律不得饮用烈性酒,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活动的本院教职员工负有监督的义务,因监督不力而酿成事端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注:本补充规定即日起执行,并与《betway官网 学生违纪处理条理》具同等法律效应。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