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2017、2018级学生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对2017、2018级学生在本学期开展重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重修要求
学分制各专业学生补考不及格的课程都要进行重修,且重修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重修课程如正考不及格,不再安排补考,但可继续重修。另外,毕业前不安排清考,所有不合格的课程都要通过重修来获得相应的学分。
2.根据2017级、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分设置要求,任选课2017级各专业学生需修满4学分,2018级各专业学生需修满6学分方可毕业,任选课每门课程1学分。其中必须选修一门创新创业类课程。2017级、2018级学生需自行审核选修课学分,如未修满学分,请按照教务处要求每学期按时选修尔雅通识课程,本次重修不予安排。(任选课程包括:《大学生人文基础》、《锅庄舞》、《建筑艺术欣赏》、《礼仪与公共关系》、《音乐欣赏》《建筑美学与音乐艺术》《沟通与艺术》及每学期学院要求选修的尔雅通识课程。)
3.参加重修课程学习的学生缺课或不按时完成作业达20%及以上者,取消参加重修考试的资格,课程学分记为零。
二、重修方式
1.根据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若同一门课程重修学生超过30人,由各系、部结合实际情况开设该门课程的重修班,并委派教师定时定点对学生进行重修课授课。
2.对于不及格学生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由各系、部安排辅导老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生通过辅导老师电话、QQ或微信等方式与老师取得联系,辅导老师不定时的对学生进行线上辅导,针对课程较难,或实践操作类课程,辅导老师除线上进行正常辅导外,考核前需安排时间集中对学生进行授课辅导或实践操作辅导。
3.学院于每年3月份、9月份分别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每年6月份、12月份分别组织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因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英语Ⅱ》两门课程不再安排辅导和校内考核。
三、重修缴费方式及时间
1.重修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7〕34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重修收费标准暂按100元/科·次执行。
2.由系、部通知学生于11月1日前到教务处(1#教学楼3层)进行报名,并由学生自行于11月5日—6日在校园网首页右上角“缴费入口处”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由教务处根据缴费科目情况安排重修,由各系、部、处于11月11日前通知学生具体的重修安排。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由系、部各自结合本系部期末工作自行安排考核时间,按照原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以系、部、处为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
五、请各系、部于11月15日前将本系、部课程辅导安排表及考核时间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将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