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成绩管理,保证课程成绩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学院《学分制学生成绩考核管理细则(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1.任课教师应在课程开课时向学生公布考核标准,并在结课后按既定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学生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学生查询成绩后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每学期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异议处理原则上只办理上学期课程成绩,其他学期课程成绩有异议的不再处理。
3.异议处理过程。学生须填写《betway官网 成绩异议处理申请表》,申请应写明详细问题及诉求,可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由学生交至所属各系,经各系主任、教务处处长批准后开课部门复核,5个工作日内,学生到所属系领取复核结果。
4.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由开课部门负责人、任课教师、学生所属系指定两名专任教师组成复核小组,对试卷进行复核。学生所属系负责对查证后的结果予以反馈,反馈内容包括该门课程的考核标准、该生的各部分成绩、核定成绩、对问题的解释说明、是否应更改成绩等。反馈意见为成绩复查的最终结果,学生不得无故扰乱教学秩序。
5.成绩更改。若成绩确实有误,任课教师须及时填写《betway官网 任课教师更正或补登学生成绩申请表》,经开课部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流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