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拟评选表彰普通高校中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10名。已获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名师奖的评选。
从事本科教学的参评教师须为受聘教授职务,坚持讲授基础课;从事高职高专教学的参评教师须有5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且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 历和行业影响力,并以专业教学工作为主。其他条件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 聘证明。
(一)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评选校级教学名师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名师,教学名师奖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应设立公示环节,以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透明度。
(二)请登录http://www.zlgc.org,了解教育部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有关评选政策。
(三)4月20日前,各高校向我厅推荐候选人(限额见附件),提交有关成果的复印件1份(本)和相关材料(以教育部网上公布的最新格式为准), 并在校园网建立教学名师网站将所有申报材料上网公示:①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③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④候 选人15-30分钟的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本次评审以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请各学校重视教学名师网站建设,确保教学名师网站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在教学名师网站看到所有申报材料。凡申报材料没有上网的教学团队不参加本次评审。
4月20日前,各学校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教学名师网址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1-8820233 138931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