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就“两节”期间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学院各级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全院教职员工切实增强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的各项规定,确保“两节”期间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不发生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切实做到: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学院各级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履行好“一岗双责”重要抓手,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工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远离违纪红线。
各党组织、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学院监察审计处将对因“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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