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加强“清明”期间作风建设,监察审计处温馨提醒大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文明扫墓、移风易俗、厉行节俭,务必做到以下“七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四、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六、严禁在祭扫中毁坏、集体和他人财物; 七、严禁用公款进行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 学院各级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履行好“一岗双责”重要抓手,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远离违纪红线。 举报电话:2390494 举报信箱:sjc@gcvtc.edu.cn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