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6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承担过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老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组织研究团队开展申报,3月22日之前将《教育部2021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其中一份需所在部门签字盖章)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sjykjc@126.com。

本次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科技处将会同学生处、思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项目经学院审核后,再进行网络申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4.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5.教育部2021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6.申请评审书简要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科技处

2021年3月6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科技处

友情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