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调动学院教师主动参与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院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建设专业技术技能案例库,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专业新技术案例征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技术案例说明与征集范围
1.新技术案例指专业领域科学技术前沿发展及创新案例、技术案例。案例关键词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新技术案例按照学院现有专业大类及公共课进行征集,包括: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课。
3.新技术案例应符合专业性、前沿性、代表性的要求,坚决避免未经遴选的简单照搬。
4.教师在新技术积累和学习过程中,应凝练特色优势研究方向,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并将案例应用于专业教学,全面提升学院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行业企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审程序
学院每年6月组织一次新技术案例的征集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即个人根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各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学院科技处,由学院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案例经学院发文后,集结成册,在相关专业推广使用,实现案例资源的有效共享。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案例需填写《新技术案例表》(附件1),具体可参考《新技术案例表填写范例》(附件2)进行填写,各部门汇总填写《新技术案例表汇总表》(附件3)。
2.新技术案例个人申报数量不限,每次经评审后的案例数量可累计计算。
3.教师在申报时,请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案例申报人自负。
4.报送材料:报送的新技术案例经部门审核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10日前报学院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412905595@qq.com,纸质版按照教师个人装订(一式一份),逾期概不受理。
附件:1.新技术案例表
2.新技术案例表填写范例
3.新技术案例表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