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3-12-09 点击数:

一、负责党组织纳新、党员年报、党务活动安排及组织等工作;

二、负责干部的考查考核,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教育等工作。

三、综合各处室系部工作需要,编制用人计划,发布招聘启示,定编、定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选聘择优录用。

四、负责人事考查、考核工作。

五、负责核定工资标准,制定员工薪酬表。

六、负责对职工的退休条件进行认定、报审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职称评定、考核、聘任工作。

八、负责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教职工实施管理。

九、负责审核各项津贴、补贴、福利报表。

十、管理学院人事档案、劳动合同,按规定做好接转、阅档工作。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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