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教监函〔2015〕7号)文件精神,我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开展了自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招生就业工作、学院各项收费工作、“奖、贷、助、补、减”等政策及款项落实情况、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自查,对各项收费执行公示制度,做到“五统一、五公开”,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加强执纪问责力度。经过认真自检自查,于2015年10月将学院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情况上报甘肃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