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3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对数据采集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学院制定了《202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状态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全面及时掌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推进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学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4号)《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按时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本次数据采集采用网络版模式采集各项数据要求各部门设置专职数据员和审核人员,统筹完成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各部门完成数据表填报后,打印纸质版数据提交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将集中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数据,并择期组织召开学院数据审核会议。

本次采集数据的时间区间为20209月1日-20218月31日。

请各部门于10月14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审核。填报的数据经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统一复核,并提请学院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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