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期中心组学习资料

作者: 时间:2013-04-15 来源:

2013年第四期中心组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目录

一、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三、八项规定:实现“中国梦”的作风保障

四、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

五、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

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李克强 张德江 俞正声 刘云山 张高丽出席会议

王岐山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党同志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主持会议。

习近平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习近平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把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习近平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习近平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习近平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王岐山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强调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发挥表率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出席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军队及武警部队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月21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王岐山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徐京跃、周英峰)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八项规定:实现“中国梦”的作风保障

必须深刻理解中央狠抓“八项规定”落实的发展现实,只有党政机关过过紧日子,才能为下一步的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准备好足够的“粮草”

自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八项规定”以来,中央部委和各地纷纷出台落实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于顶风违规的行为,媒体和网民积极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中央纪委还于近日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称赞开局新风“给力”、“务实”、“亲民”、“得人心”。

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所指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因此,“不打折扣地落实”和“持之以恒地坚持”是“八项规定”的生命。坚持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杜绝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不仅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做好今后的经济工作,推进城镇化建设,顺利实现“中国梦”,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财收减速的必然

坚持抓好“八项规定”,才能有效应对我国财政收入可能出现的增速下降局面。

在3月17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指出,今年1~2月份,中央财政的收入增幅只有1.6%,未来财政再保持高速增长的收入态势不大可能。但是民生支出是刚性的,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

一方面,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并不合理,财政收入增速下降有其必然性。居民收入薪酬收入占GDP的比重,在1995~2007年期间一直呈下降趋势,由52.16%下降到39.74%,共下降了12.42%。经过再分配后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样在下降,2002年是65%,到了2008年则变成了57%,同时企业收入特别是政府收入比重则呈现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在中央旗帜鲜明提出要扩大内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大背景下,政府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必然下降。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杆杠效应将使得这一下降可能带来的冲击更为猛烈。目前,我国财税收入总体形势是非常好的,甚至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黄金期”。但是,基层财政困难、大量隐性负债和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等问题一直引发有识之士的担忧。比如,地方土地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之比,1999~2009年10年间已经由0.09:1上升到0.44:1,翻了差不多5倍。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

而且,要清醒地看到,虽然可以在规范和统一契税、房产税等税种改革基础上增加一些收入,但短期内地方政府必将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例如,以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收入为抵押融资,再投入大规模的城市建设项目,已经是很多地方的通行做法。备受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由于我国的银行系统已经进行了必要的拨备,其对于金融体系的影响实际上已经提前消化了,但其对于地方政府“钱袋子”可能的冲击依然存在。

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土地出让金仅占20%,另外70%~80%的资金是通过土地抵押从银行融资,2011年高达4.8万亿元。因此,1块钱的土地出让金背后,可能还承载着3~4块钱的贷款。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长期化,保障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旦土地出让金下降,在金融杠杆效应下,其对于政府财政收入的冲击将可能更大。

《礼记•中庸》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财政收入形势还不错甚至可以说很好的今天,必须深刻理解中央狠抓“八项规定”落实的意义,只有党政机关过过紧日子,才能为下一步的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准备好足够的“粮草”。

新型城镇化需要勤俭支出

坚持抓好“八项规定”,才能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城镇化改革已经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城镇化是一个好东西,其对于中国经济必将带来全方位的积极影响。例如,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口和投资强而内需消费弱,而一个城市居民的消费大概是一个农村居民消费的3倍。可以想见,假如我们能够逐步将全国已经进城的2.6亿农民工变成城市居民,所拉动的内需,将是惊人的。

但是,城镇化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户籍改革,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会带来经济和社会深刻的变化,需要各项配套改革去推进。这些改革,都是需要花钱的。农民工要想变成市民,就必须相应地建设更多的幼儿园、学校、医院和养老设施。提供这些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福利的财政成本大概是多少呢?根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测算,大约在人均8万元,这样一来,推进小城镇建设的直接财政成本将可能超过20万亿元。

当然,这20万亿元不是一下子掏出来的,而是逐年分摊支付的过程,但无论如何,这将是一笔巨大的财政支出,直面乃至解决八亿多农民和五亿多市民之间的城乡差距,迫切需要我们的党政机构从现在开始、从小处着眼,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尽管必须从整体上提出一个解决这笔支出的方法,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养成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切实杜绝公款滥用和浪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在必须的民生支出上,才能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城镇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中国梦”的作风保障

坚持抓好“八项规定”才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在网络上引起热烈反响,“中国梦”的重要提法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共鸣,成为网络最火的话题。所有中国人都应清醒地认识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把一个拥有13亿人口规模的发展中大国带入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这在人类发展史上还从来没有过。

从国家层面来看,和平崛起、经济社会双转型、解决发展中所面临的矛盾、改革遇到的挑战,都要求我们的干部求真务实、艰苦奋斗,要求我们的政府珍惜并用好纳税人所缴纳的每一分钱。晚清末年,我国的GDP和财政收入都超过日本,但以慈禧为首的统治集团奢侈浪费、挥霍无度,甚至挪用军费为自己过生日修建颐和园大摆寿宴,结果成为甲午海战中我国输给厉兵秣马、整戈待旦的日本的重要原因之一,洋务派富国强兵的梦想也化为泡影。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从个人层面来看,占全球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连续30年以GDP年均9.4%的速度高速增长,人均GDP从1978年的280.4美元提升到2012年的6100美元,增长近22倍,这完全是人类经济史上的伟大奇迹。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为无数中国人实现个人梦想提供了以前无法想象的机会和可能,反过来每一个中国人追求实现自身梦想为经济增长所贡献的力量,同样功不可没。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日益突出,“高增长、低就业”,“重外需、轻内需”,“高产值、低附加”,“高房价、低工资”,“财政强、保障弱”等特征突出,随之而来的就是中国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都面临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例如,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仅占国内生产总值4%左右;居民薪酬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国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不断攀升;即便是公共投入相对较好的北京,截至2011年底,每百名老人拥有的养老机构床位数也仅为2.9张;房价持续上涨已经使得商品房价格和国民人均收入之比急剧扩大,等等。“年轻人创业成本大,中年人育儿成本高,老年人医疗负担重”成为阻碍中国人实现幸福美好生活梦想的不利因素。

而解决这些问题,为每一个中国人提供了实现“中国梦”的机会,实现起跑线上的“平等”,让所有勤奋而优秀的中国人都能过得舒心、活得舒展,一个最重要的外部条件就是政府必须持续加大对公共福利保障领域的投入,建学校、盖保障房、提高政府负担的卫生费用比例,等等。

而与庞大的人口基数和需求缺口比,我们不断增加的财力非但不是“财大气粗”,反而异常珍贵。如果不持之以恒地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甚至任由奢靡、奢华之风泛滥,只会导致财力的浪费,群众无法享受到其应有的发展带来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就难以实现。

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

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说,各位代表,这次大会选举我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对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深知,担任国家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各位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戮力同心、接力奋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今天,我们的人民共和国正以昂扬的姿态屹立在世界东方。

胡锦涛同志担任国家主席10年间,以丰富的政治智慧、高超的领导才能、勤勉的工作精神,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了卓越的功勋,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忠心爱戴和国际社会普遍赞誉。我们向胡锦涛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经过几千年的沧桑岁月,把我国56个民族、13亿多人紧紧凝聚在一起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非凡奋斗,是我们共同创造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培育的民族精神,而贯穿其中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奋斗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

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中华民族是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民族,我们创造了伟大的中华文明,我们也能够继续拓展和走好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牢记使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

我们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

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各位代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

全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要发挥聪明才智,勤奋工作,积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关心人民疾苦,为人民办实事。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全体官兵,要按照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提高履行使命能力,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全国广大青少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

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要以国家和香港、澳门整体利益为重,共同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广大台湾同胞和大陆同胞要携起手来,支持、维护、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共同开创中华民族新的前程。广大海外侨胞,要弘扬中华民族勤劳善良的优良传统,努力为促进祖国发展、促进中国人民同当地人民的友谊作出贡献。

中国人民爱好和平。我们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各位代表!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肩负着历史重任,经受着时代考验,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

各位代表!实现伟大目标需要坚韧不拔的努力。全国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中共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始终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不断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更大的胜利,不断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央组织部印发

《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

《规定》强调,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规定》要求,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于接受和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规定》提出,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

《规定》重申,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通报批评。

《规定》要求,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在校学员,牵头人予以退学处理,参与者予以通报批评;对结(毕)业后的学员,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规定》还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在学员管理中的职责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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