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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每学年申请一次,评选主要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特别优异每年奖励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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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每学年申请一次,评选主要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每年奖励面约占学生总数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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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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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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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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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福建商会的四位成功企业家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捐助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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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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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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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第六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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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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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长城建筑工程总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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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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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的知名毕业生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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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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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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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励志育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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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上学人口、父母身体状况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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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持学校开具的学费证明,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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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基金,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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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写书面申请,按照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进行助学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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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发生特殊变故或重大事件,经济特别困难,本人写书面申请,按照学院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进行助学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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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全部学费,本人写书面申请,按照学院规定,减免学生部分学费,对进行助学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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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全部学费,本人写书面申请,按照学院规定,缓缴学费,对进行助学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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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缴纳全部学费,学校先让让办理入学手续,后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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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度,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学院按照建设省级示范校的整体要求,以转变办学思想为先导,以内涵建设为根本,以创建省内一流高职院校为目标,恪守“志高、笃学、有为、创新”的校训,秉承“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知名度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在推动学院的整体发展中,涌现出了一批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刻苦学习的好学生。
为了巩固和发扬成绩,树立楷模,在各班级及各系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奖学金评审条件及程序严格审核,经2012年10月15日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潘金有等5名同学获得 “国家奖学金”;王玮等133名同学获得“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米鹏德等68名同学获得“校长奖学金”;孟睿等100名同学获得“甘肃省福建商会育才奖学金”;胡晓梦等20名同学获得“甘肃建投育才奖学金”;张朕等30名同学获得“长城公司育才奖学金”;马兵等20名同学获得“一建育才奖学金”;窦建瑜等20名同学获得“四建育才奖学金”;吴景天等30名同学获得“六建育才奖学金”;赵伟等30名同学获得“七建育才奖学金”;赵桐等20名同学获得“中大育才奖学金”;李瑶等10名同学获得“一安育才奖学金”;王娇等10名同学获得“学长奖学金”;宋宝先等20名同学获得“兰州电信育才奖学金”;黄文斌等20名同学获得“兰州移动育才奖学金”;李志盛等100名同学获得“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
学院为以上636名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合计4万元;“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合计66.5万元;“校长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校长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校长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校长四等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10万元;“甘肃省福建商会育才奖学金”2000元/人,合计20万元;“甘肃建投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2万元;“长城公司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2万元;“一建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2万元;“四建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2万元;“六建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3万元;“七建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3万元;“中大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2万元,“一安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1万元;“学长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1万元;“兰州电信育才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2万元;“兰州移动育才奖学金” 1000元/人,合计2万元;“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1000元/人,合计10万元,总计1335000元。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构建和谐校园,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并希望全院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1-2012学年度,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学院全面贯彻能力本位的教育观,围绕省级示范校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先进集体和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为了巩固和发扬成绩,体现学院办学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更好激发全院同学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在各班推荐,系、学生处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表现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经2012年10月15日学院会议研究决定:授予1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2班等10个班级学院“先进班集体”光荣称号;授予王玮等137名同学学院 “三好学生”光荣称号;授予李志盛等83名同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光荣称号。
学院为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先进集体800元/班,合计8000元;三好学生150元/人,合计20550元;优秀学生干部150元/人,合计12450元,共计41000元。希望受到表彰的班级和同学发扬成绩、保持荣誉,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的贡献,并希望全院同学以先进为榜样,为早日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不懈奋斗。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始终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断强化管理职责,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2012年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学院领导的关心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贯彻助学贷款文件精神,在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认真录入回执,切实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
截止10月底,学院共有1259名学生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助学贷款的要求为贷款学生录入了回执,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共计贷款金额为629,5000元。
为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开展了诚信教育以及诚信承诺书的签订,对借款学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知识、金融知识、诚信意识等教育,让贷款学生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程序及违约责任。
贫困生免费就餐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形式之一,目的是保证部分特困生不因吃饭、营养问题而影响学习,让所有学生都能安心的完成学业。本学期学院贫困生免费就餐工作开展顺利,经过特困生申请、班主任推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院食堂审核,每月有5名同学在学院食堂免费就餐。本学期已有10名同学享受了免费就餐,节约生活费大约4000元。
学生办事服务中心2011年8月经学院研究同意、在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是集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学生工作新平台,用于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服务学生的各项任务。
学生办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加大对学生的服务力度,实现“三个一切”的学生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学院的工作部署,坚持育人为本,竭诚服务学生。现入驻办公的部门有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培训处、党委组织部、图书馆、团委、保卫处、后勤处、宿舍管理处、成教处等。
学生办事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一年以来,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国家、学院的有关政策,对学生提供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帮助和支持,切实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理念。
为倡导“绿色环保出行”,进一步方便学生短途外出办事,学生办事服务中心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绿色出行”免费租用自行车,切实解决了学校学生的实际问题,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2012年6月12日,学院学生办事中心以“传递爱心、奉献你我”为主题,举行了“校园爱心行之爱心捐助活动”,创办了学院 “爱心超市”,旨在有效的将我院师生多余衣物、生活用品收集到“爱心超市”来,使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爱心超市”的帮助,感受到学院教职员工和广大青年学子带给他们的温暖。同时,学院也希望通过“爱心超市”这一平台,营造出和谐的校园氛围,倡导在校大学生发扬勤俭节约、关爱他人的优良传统。
此外,学生办事服务中心每学期招聘一定名额的学生工作助理,招聘在全院公开进行,由中心公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审核和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这不仅满足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愿望,也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便捷的勤工俭学机会,成为学院资助工作中勤工助学的一个窗口。
一年的实践与探索中,学生办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不足,总结经验,目前的工作开展变得较为成熟、有序。在新学年的工作中,办事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将会更加努力,使各项业务更加精进,真正成为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学生工作新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院实施各项资助措施的依据,关系到资助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学院资助政策与措施的前提,对缓解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
10月2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本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会议,拉开了我院2012-2013学年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序幕。会议传达了2012-2013学年度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金的相关精神,修订了《betway官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对以往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要求各班主任严格按照《betway官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进行本学年度的贫困生认定工作。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要求每班成立班主任负责下不少于15人的认定小组,认定小组结合学生的各项贫困资料以及平时消费、生活状况对本班学生进行量化打分、确定贫困等级并保证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时间,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查。
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资助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对助学金有正确的认识并能够正确使用,从而使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其帮扶作用。为了听到广大学生的意见及时发现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畅通学生投诉通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设立意见箱、公布了投诉电话,保证学生随时可以以邮箱、电话、信函、投递意见等方式对资助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做好监督工作,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得到相应的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2011-2012学年度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针对评定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意见与建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面向在校的2011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共计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95份,回收率为98.3%。
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目前学生基本了解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及过程,了解渠道主要是通过班主任,其次是通过同学、公示栏、网站及其他方式;学生们普遍认为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方法较科学,对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有正确的理解,认为奖学金的评定不仅要注重学习成绩,更要与学生的思想道德及平时表现相挂钩;学生得到奖学金主要用于学费、买书以及日常生活开销,体现出了奖学金的资助作用。
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些学生对本学年度内有考试成绩有不通过者不能获得奖学金提出了异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学院及提供奖学金的相关企业、部门的要求,合理采纳学生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各类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为了使国家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切实解决我院贫困学生的现实困难,同时了解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学生的思想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准备对大一、大二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以便监督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有序进行,也使资助工作能够更加深入学生,倾听学生的心声,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问卷调查工作开始进行,同时资助中心向全院各班公布了学院资助监督体系,设立了意见箱、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接受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并承诺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立争使我院本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近年来,国家针对高校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资助政策,各高校也建立起了“奖、助、贷、勤、补、缓、免、暖”等多项资助措施的助学体系,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些资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了生活问题,使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但是在资助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影响资助工作效果的发挥。
一、现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只注重单一的经济助学,精神方面缺失,育人功能不突出
高校不同程度存在对资助体系的功能认识不足,对受助学生的激励教育还不够等问题。资助体系不仅具有经济的功能,更重要的是还具有不可忽视的教育功能。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很容易造成学生形成“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导致自立能力降低。勤工助学方面,勤工助学的岗位大多属劳务型工作,只单方面为学生提供经济利益,却忽视在这一制度中渗入激励学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的机会,忽视实践育人的根本目的。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模糊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和标准没有完全统一,各个高校的做法都不尽相同,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标准不一致。有些高校虽然用了一些认定软件,但是认定效果还是相对的。当然,这也有几方面的因素,一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不同,无法采取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只能按照当地的平均水平去相对衡量;二是由于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具体的内容不尽详细,同时学校也不可能对学生家庭进行逐一实地调查。因而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过程中难免有学生弄虚作假,以致造成真正需要救助的学生得不到资助的不良局面。
(三)只注重单一的经济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关注不够
现行的教育要求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健康发展,贫困大学生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弱势群体,一般情况下,贫困学生在知识面、心理上有更明显的局限性,经济和生活压力大导致诸多心理问题。而目前我们在实际工作总是侧重于经济助学,却没有全面关注这一群体的诸多心理特点。
各种形式的救助金都是以直接经济救助为主。一直以来,无论是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还是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种救助金,基本上都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的无偿的经济资助,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也没有规定明确的义务与责任。其实,这种直接、单一的资助方式长期下去对学生的发展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他们或者形成资助自己是理所当然的心理、或者养成懒惰的性格、或者逐渐失去责任感。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帮困助学与扶志育人相结合
国家都是无偿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但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接收资助,而不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住国家、学校的关爱,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努力学习,成才之后积极回报社会。我们可以通过播放感恩教育片、举办以“感恩”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撰写受奖学金助学金心得,开展受助学生座谈会,演讲比赛,以书信形式向帮助自己的人表示感恩,参与校内外的各项公益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做好感恩教育工作,教会学生懂得感恩、回报,在服务他人,提高能力的同时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价值。引导他们接受爱,传递爱,积极向上,勤奋学习,感恩国家、感恩社会。
(二)社会实践,勤工助学与能力培养、综合素质培养相结合
社会实践是高校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快大学生社会化进程的重要形式,2012年2月,教育部、中宣部等六部委就学生社会实践专门下发了指导性文件,要求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实现实践育人的目标。通常学生求知途径有两种:一种来自书本,另一种来自实践。单纯的学校教育和课堂学习,容易使学生只有理论知识,缺少实践能力,常常形成眼高手低的坏习惯。社会实践是学生锻炼自己、磨练自己、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勤工助学是实践教育的有效方式之一。勤工助学过程就是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过程。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食堂、图书馆、校园内等开展勤工俭学,不仅能锻炼他们的工作能力,也能培养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高质量的勤工助学活动还与学生的智力开发、能力培养和成才要求紧密关联。
大学生信用缺失问题一直是影响助学贷款顺利开展的主要障碍。为了使贷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良性循环,我们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家、思想家孔子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深刻地说明诚信的重要性。我们要利用校内媒体进行宣传、引导,通过开展诚信讨论;组织广大困难学生收看诚信教育宣传片;开展诚信主题征文、诚信主题演讲比赛等一系列的活动,让大学生更深刻地认识到诚信对个人、对社会的重要性,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鼓励学生能够克服困难,坚定信念、开拓进取,以自强不息的姿态和信心迎接挑战。
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中,有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的学生比例相对高一些,这与他们的经济条件,生活经历有很大关系,他们普遍比较自卑,感觉到低人一等。经济的贫困固然可怕,精神上的“贫困”更可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贫困,被经济贫困吓倒,自卑自弃,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救助金。这样资助只会适得其反,因此,我们在资助工作中,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关注、心理疏导,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文化、科技、娱乐、体育等各类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间多一些交流与沟通,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团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化解孤独、抑郁等不良情绪。勇敢面对他人、面对社会。
(五) 发挥资助的激励效应,加强励志教育
发挥资助的激励效应,是调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积极因素,激发潜能,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克服困难和挫折,培养他们良好的品行,使他们养成吃苦耐劳、独立自主的品格。以自身坚毅的品质、过硬的本领积极投身实践,谋求自身的发展,改变自身的处境,改变家庭的命运。学校应从新生入学就定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认知方式,意识到自强自立对于人生的重要性。虽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国家和社会的关心与支持,但如果一味地“等靠要”,依靠国家、社会,对此产生依赖心理,将对今后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六)重视思想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教育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懂得国家、社会、学校,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才是社会主义的办学宗旨。教育学生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立志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强弱,关系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前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贯穿于高校的各项工作之中,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思想,认知,道德水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不单是一项扶贫工作,更是一项“扶志工程”。在为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更应解决学生的精神贫困、能力贫困、心理贫困等问题。我们要对受助学生严格要求,亲情管理,让贫困大学生既认清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又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真正发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意义重大,但在评定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许多学生认为国家助学金就是国家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家庭贫困学生接受国家资助理所应当,部分学生等着国家的补助,对助学金产生依赖心理,不积极自强自立,甚至通过各种手段伸手去要助学金,相互攀比,追求心理平衡。
部分老师仅以学习成绩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单方面的评定,不能很好的把两者结合起来,甚至偏重于班干部,或给予更多的人情补贴。
(三)困难评审机制不够健全,评定程序及评定要求不能完全落实
国家助学金的资格评定有明确多的要求与程序,但部分高校在实际评定未按要求和程序执行,评定过程流于形式,不能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评定体系。
以betway官网 为例,其生源均来自甘肃,甘肃贫穷落后,各个地区的贫富差距不是很大,学生们的家庭生活条件相近,所以对条件类似、处于边缘状态的学生困难程度不易把握。
(五)对学生提供的贫困资料的真实性还有待进一步考查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通过学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困难学生的贫困程度进行评审,但由于各级政府的办事程序不一致,学生的家庭关系也有所不同,因此提交上来的资料不一定完全可靠,甚至有个别学生提供虚假证明。同时也有部分学生家庭确实贫困,但因无法提供相应材料,而不能获得资助。
(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使部分学生产生了错误的思想倾向
部分同学用助学金购置奢侈用品或进行高档消费,相互攀比,请客吃饭,形成许多不良风气,给学生思想品质的正常形成造成许多的困扰,失去助学金本质意义。
助学金的发放,使部分学生心理上产生不良情绪,认为白给的钱,不要白不要,采取种种手段,甚至不惜拉关系,互评高分,以获得资助,影响了同学们正常的人际关系和集体利益。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应从本质、思想、政策剖析、机制运行、心理调适等方面给予强化、调节和引导。
首先,从政策上,加强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学生和老师吃透政策,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本质意义及评定条件、机制和程序。
其次,从本质上,正确理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不能将个人偏好运用到资助体系中,产生偏差,以公平、公正、公开的立场看待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第三,从机制运行上,以班为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公开推选测评小组成员,对每一个同学的具体情况进行核查。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与困难学生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家庭具体情况,多从同学或舍友中了解学生的日常生活,从细节着手,争取将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
第四,从思想上,增强学生自立自强意识,鼓励学生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来获得相应报酬,杜绝“等、要、靠、比”思想的形成,将学生资助与素质提升结合起来。
最后,从心理上,面对问题学生,如过度自卑、过度虚荣、消极依赖或自我封闭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心理疏导,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必要时给予心理咨询与辅导。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专科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目的是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把国家助学金的政策落实到位,真正体现助学金的本质意义,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不能忽视的责任。
9月27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术报告厅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专题讲座,2011、2012级学生代表共130多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刘丽华主持。
首先学生处副处长许庆兵讲解了相关资助政策,向同学们介绍了学院“奖、助、贷、借、勤、补、减、缓”“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详细介绍了学院各类奖学金的标准、评定方式以及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和程序。他强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奖助贷等资助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我们要充分发挥学生资助的育人功能,做到公平公正,切实使学生资助工作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正和校园和谐的有效手段。
接着办理助学贷款的邸晓燕老师为学生介绍了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办理程序、还款细则,以及逾期未还款的法律责任。
讲座最后,同学们针对自己感兴趣的资助问题进行了提问,现场气氛热烈,参加讲座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要通过自己的宣传让班上的每位同学了解学院的资助政策。
“明礼诚信,践行荣辱”暨2012级学生诚信承诺书签订仪式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针对当面社会却面临的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等现象,为增强我院学生的诚信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10月24日中午,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阶一教室举办了“明礼诚信,践行荣辱”暨2012级学生诚信承诺书签订仪式。参加仪式的领导有学生处副处长许庆兵及学生处下属各中心主任。
仪式上,主持人介绍了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程序及活动形式。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宣传教育阶段,主要活动为发表倡议书,签订倡议书;学习教育引导阶段,主要活动为组织学生进行诚信讨论并在全院征集“诚信”主题作品;总结完善阶段,主要是对作品筛选评奖,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随后许处长做了讲话,提出学生应当及早树立诚信的观念,并将其贯穿于大学生活的各个方面,时刻与诚信同行!
为使同学们对诚信承诺书的内容有正确认识和深入了解,学生代表现场宣读了诚信承诺书。活动最后在场的12级新生现场签订了诚信承诺书,并表示一定按照诚信承诺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塑造成为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加强了我院学生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认识,对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学生树立感恩、诚信、责任意识,对鼓励学生志存高远,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回报社会有深远意义。
学生办事服务中心举办“校园爱心行之爱心超市捐助”活动
10月30日,学生办事服务中心以“传递爱心,奉献你我”为主题,举行了“校园爱心行之爱心超市捐助活动”。活动地点在学院篮球场,参加活动的领导有学生处处长高忠有,学生处副处长许庆兵以及资助中心和办事中心负责的班主任老师。
活动伊始,学生现场挥毫泼墨,书写了“爱心创造奇迹,真情永在人间”等字画,得到了领导和同学们的高度评价和鼓励;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多种形式的表演赢得了现场观众的声声喝彩,一次次将气氛推向高潮。表演结束后,教师代表和同学们进行了现场捐助,并在光荣榜上签署了姓名。学生助理登记并接收了老师同学们捐赠的物品,这些物品整理好后将收入“爱心超市”,发放给需要的学生使用。
本次活动氛围前期准备、文艺表演及现场捐助、审核总结阶段以及爱心用品发放四个阶段。“爱心超市”的创立,旨在有效将学院师生的多余衣物、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等收集起来,使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能够得到“爱心超市”的帮助,感受到学院教职工和广大青年学子带给他们的温暖。同时,学院也希望通过“爱心超市”这一平台,营造出和谐的校园氛围,倡导在校大学生发扬勤俭节约,关爱他人的优良传统。对于大学生而言,为他人服务是责任和使命,希望通过“爱心超市”创办,使大家在爱心中学习,在服务中成长。